信息公开指南
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,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,提高工作的透明度,促进依法治校,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有关规定,编制本指南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需要获取我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,建议阅读本《指南》。《指南》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,解释权归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办公室。
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种方式。
一、主动公开
学院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:
(一)基本信息
主要包括:(1)学院名称、办学地点、办学性质、办学宗旨、办学层次、办学规模、学科与专业设置,专业情况、各类在校生情况、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。(2)学院章程。(3)学院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。(4)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。(5)学院党政管理、教学科研、服务支撑等机构设置情况。(6)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(二)招生就业信息
主要包括:(7)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,分批次、分科类招生计划。(8)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,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、调查及处理结果(9)毕业生的规模、结构、就业率、就业流向。(10)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。(11)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,分批次、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。(12)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。
(三)财务、资产及收费信息
主要包括:(13)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。(14)收支预算总表、收入预算表、支出预算表、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。(15)收支决算总表、收入决算表、支出决算表、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。(16)收费项目、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。(17)财务、资产管理制度。(18)仪器设备、图书、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。
(四)人事师资信息
主要包括:(19)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。(20)校内中层干部任免、人员招聘信息。(21)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。
(五)教学质量信息
主要包括:(22)专业设置。(23)课程与教学计划,即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。(24)教学质量年度报告。(25)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。
(六)学生管理服务信息
主要包括:(26)学籍管理办法。(27)学生奖励处罚办法。(28)学生申诉办法。(29)学生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学费减免、助学贷款、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。
(七)应急管理
主要包括:(30)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。
(八)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主要包括:(31)信息公开年度报告。
(二)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我院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公开两种公开形式。我院网址:http://www.sddfvc.edu.cn/;我院当面受理地点:学院办公室;办公时间:工作日;联系电话:0631-5712969/5712961。
我院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、报纸、电视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、政务微博、公告栏、手册、校园广播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。
(三)公开时限
各类信息产生后,我院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,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。
二、依申请公开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院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,可以向我院申请获取。我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》有关规定,不公开以下信息:1.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。2.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信息。3.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信息。4.需要汇总、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信息,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信息。5.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。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院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。
(一)受理机构
我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学院办公室;办公时间:工作日;联系电话:0631-5712969/5712961;传真号码:0631-5712998;电子邮件:yybgs325@163.com;通讯地址: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新城和兴路1510号,邮编:264210。
(二)受理程序
1.提出申请
申请人向我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,应填写《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我院网站下载。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。
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、明确,若有可能,请提供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2.申请方式
(1)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我院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信息,并填写《申请表》。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。
(2)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《申请表》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,请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,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书面申请。
(3)网上申请。申请人可在我院网站下载并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。
我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服务流程。
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3.申请处理
收到申请表后,学院对申请表进行审查。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、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,将要求补充或更正。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、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。根据申请的内容,学院自收到申请(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)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
如需延长答复期限,学院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,学院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。
学院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费用。
三、监督方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院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我院纪委办公室投诉。地址: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,邮编:264210,监督电话:0631-5712916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,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。


